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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 0107_不當研究行為:自我抄襲 | ||
英文名稱 | 0107_Research Misconduct: Self-Plagiarism | ||
單元分類 | 基礎核心單元 | ||
單元簡介 | 在之前的課程中,我們了解到,研究的不當行為通常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資料蒐集不當、捏造/篡改數據、抄襲/剽竊、不當作者掛名、與重複發表/出版等。以下我們將介紹與抄襲相關的一種不當行為:自我抄襲。 一般而言,研究不當行為中的抄襲(plagiarism)是將他人的創作成果以為己用,未標示資料來源,誤讓讀者認為他人的創作為己身所出。但自我抄襲和抄襲並不相同:部分學者認為,抄襲屬於「偷竊」之行為,但自我抄襲的核心在於「欺騙」(deception)而非偷竊(Fisher & Partin, 2014;Martin 2013;Roig, 2013)。 自我抄襲很難被認為是一種偷竊行為,因為一個人無法「偷」自己的著作與文字;在相關研究文獻中,自我抄襲多與「文字重複使用」(textual reuse/text recycling)、重複/多重投稿(duplicate/dual/repeated/multiple submission)等密切相關。 相較於「抄襲」有較具體的判斷標準,「自我抄襲」的判斷依據仍較模糊。然而,由於「自我抄襲」的文章對學術研究並無實質貢獻,故被視為浪費學術資源之行為,且容易讓讀者誤認為所閱讀之內容為首次出現的創新意見、構想,因此仍被視為一種研究的不當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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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目標 | 本單元將介紹自我抄襲之定義,幫助學習者理解何謂自我抄襲,以及如何避免此類行為。在學習完本單元後,期望可幫助學習者達到以下目標: 1.了解自我抄襲之定義。 2.判斷自我抄襲之情況。 3.了解避免自我抄襲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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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作者 | 2014年9月第一版:周倩教授 國立交通大學教育研究所 2023年8月第二版:劉啟民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若需引用本單元內容,請依照本中心規定註明出處: 周倩、劉啟民(2023,8月)。不當研究行為:自我抄襲〔線上課程〕。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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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 | 否 | 經費相關 | 否 |
課程版本 | 中文版、英文版 | 支援版本 | 網頁版、行動版 |
上架日期 | 2014-09-01 | 更新日期 | 2023-08-08 |
主題課表 |
1. 國高中生建議課程(初階) 2. 研究生課程 3. 教研人員建議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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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標籤 | 不當的研究行為 、自我抄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