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術倫理電子報
本期共有兩篇精采的主題文章,第一篇為「關於涉及年代較久遠之案件的審議:韓國、美國及立陶宛的經驗」,在處理疑似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時,不同國家基於其法律規範和科學研究政策存在著差異,因此處理程序也會略有不同。本文作者透過諮詢來自韓國、美國和立陶宛的三位專家,彙整了國外處理涉及較早期案件時的做法與審議過程中的重要原則。希冀國外學者的分享能夠為國內學術界和機構提供參考。第二篇「期刊開放同儕評閱(OPR)& 生成式 AI 著作權之專題講座紀實」則記錄本中心於 2024 年 4 至 5 月舉辦之講座精彩內容及簡報下載。第二部分「中心新訊」回顧本季 AREE 更新內容,包括新增「留意掠奪性期刊及會議」資源、新增 1 門數位課程與 2 套主題課程(表)、上架 6 集 Podcast 廣播節目、新增學術倫理教學簡報下載,新訊請點此查看。
演講紀實2:生成式AI的著作權與創用CC授權實例釋疑
2022年底生成式AI工具ChatGPT問世,其快速搜尋與彙整資訊的能力,為全世界投下震撼彈,但是新科技雖能幫助我們解決既有困境,許多人也開始擔心隨之而來的新難題。
有鑑於近期臺灣出現許多有關使用AI創作圖像或寫作所引發之爭議,林顧問先根據人與AI的互動模式定義了使用AI參與創作的三種層次:首先,「工具」係指創作者單純將AI當作工具使用,創作者會取得完整創作地位;其次,「輔具」係指創作者參考AI生成結果創作,得主張著作權利,但建議註明AI的協力關係;「悲劇」係指創作者無法控制AI的表達,原則上作品不受著作權利保護,僅能訂立私法契約約束相對人。
林顧問提到,不管是AI生成、研究發表或創作發布,作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相關權利如何歸屬,皆可以「人為創意」與「表達方式」這兩項核心關鍵作為主要判斷依據。只要創作中有人為創意注入,有獨特可掌控的表達方式,便合乎著作權保障的範圍,但相關權利歸屬對象必須是「人」。確認完著作權,便可更進一步思考是否開放及如何開放的問題。
講座當日實景

「創用CC授權」是全球通用的公眾授權條款,根據四大元素「姓名標示(BY)」、「非商業性(NC)」、「禁止改作(ND)」、「相同方式分享(SA)」之搭配,共可組合出六種條款。創作者可以根據需求自行選擇適合的授權條件釋出作品;使用者也可以透過標示於作品上的創用CC授權標章,知道創作人對該作品的使用要求與限制,以合法且合於創作人意思的方式適當使用該作品。值得注意的是,CC授權僅處理受著作權保護的創作,被授權的使用者可進行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等行為,但非屬著作權授權保護之創作,例如無特定表達形式的AI生成結果,CC授權並未放寬或限縮相關行為的法律容許範圍,因此尚無法源可以直接管理。
目前世界各國為解決AI的使用爭議,正緊鑼密鼓進入立法討論的階段,其中以歐盟在進程上為先驅,已推出《歐盟人工智慧法》草案,臺灣也正為研議相關法律做準備。儘管各國法律會因實際狀況而有細節差異,基本立法精神皆一致:善加理解與運用CC授權條款與公眾領域的貢獻協議,將有助於確保人工智慧協作及各種應用的順暢,最終達到全體人類知識共享、交流與傳播的理想目標。
講者介紹與簡報下載
講者:林誠夏先生現為開放文化基金會及鈞理知識產權事務所法治顧問,同時也是CC台灣社群(CC Taiwan Chapter)主持人、臺北市政府公共參與組市政顧問。林顧問長年深入研究公眾授權模式,持續為各界參與者釐清Open Source、Open Data,以及CC授權等公眾授權應用的問題,不僅推動民間法治觀念的進步,也協助政府單位開放資料與世界接軌。
位置:資源中心→資源分享→講座/工作坊→2024 學術倫理專題講座「生成式AI的著作權與創用CC授權實例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