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術倫理電子報

2023-11 第14期  瀏覽人次:4505
關於本期

在臺灣,大部分研究生必須經歷撰寫學位論文、通過學位考試委員會才可以畢業。近年來,學位論文有了其他的形式,在此稱為「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Thesis by Publication,簡稱TBP),此種學位論文包含至少一篇(或部分)已發表或接受的論文。本期主題文章,將彙整澳洲、英國、北歐地區之研究,包含定義、要求、著作權與作者歸屬、學位考試、優缺點、領域及個別差異等。第二部分「中心新訊」回顧過去一季AREE的更新,包括學術研究倫理教育數位課程新增 6 個單元、全新推出 Podcast 廣播節目、議題教材包新增「預印本的基本概念與出版倫理」等,新訊請點此查看

主題文章


已發表的著作可以作為學位論文? 

談「著作彙編學位論文」(Thesis by Publication, TBP)


⼀、前言

在臺灣,撰寫學位論文幾乎是研究生能畢業的一個基本要求,學位授予法(2018)規定,僅有少數科系,如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碩博士班,其學生之碩士或博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其他的研究生,一定要繳交學位論文,經學位考試委員會通過才可以畢業。所以撰寫學位論文,是絕大部分研究生必須經歷的重大考驗,並在指導老師的引領下,才得以完成。

近年來,學位論文有了其他的形式,在此稱為「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Thesis by Publication,簡稱TBP),此種學位論文包含至少一篇(或部分)已發表或接受的論文。本電子報主要彙整澳洲、英國、北歐地區之研究,包含定義、要求、著作權與作者歸屬、學位考試、優缺點、領域及個別差異等。本電子報併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以下簡稱陽明交大)2023年5月30日教務會議通過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應行注意事項」相關經驗,期能對臺灣高等教育,包括大學校方、指導教授、研究生,提供一些參考。



⼆、學位論文的種類

傳統的學位論文(以下簡稱「傳統論文」)通常是指完成一個單一的研究、依照論文格式寫成的專著。論文內容與結果通常沒有公開出版過,也就是只有指導教授、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通常稱為「口委」)閱讀批判過;口試通過、上傳繳交給學校後,這本論文會收藏於學校與國家圖書館,未來或許會被改寫成論文投給研討會、期刊,或出版成一本專著,當然這本學位論文也可能從此束之高閣,不再做任何延伸研究或公開發表。

「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於1960年代在英國與北歐地區興起,現在幾乎澳洲所有大學都採用,常見於工程、科學、醫學界,但人文社會學界也逐漸開始接受(Mason & Merga, 2018)。此種學位論文顛覆了「寫完才發表」的傳統形式,變成「先發表才彙集」的形式。興起的原因,一方面是大學常以著作數量來計算研究績效,二方面是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畢業後的職涯發展需要(Guerin, 2016)。國外的大學相關政策與研究論文都已經累積了不少,臺灣的高等教育界部分科系也已採行多年。



 由著作彙編而成的學位論文是指學生將學期間所發表的著作,收錄到其學位論文中 



三、著作彙編學位論文的定義與要求

由著作彙編而成的學位論文一般而言指的是學生在學期間所發表的著作,後來收錄到其學位論文中。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2017)的定義為,這種學位論文包含至少一篇(或部分)已發表的期刊論文,但是在澳洲的一些大學相關規範,有的放寬到已發表的書籍章節(如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017),研討會論文(如Macquarie University, 2020a),有的甚至放寬到「被接受」、「準備投稿」的論文(如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 2015)。上述大學都規定,這些著作必須是學生在學期間完成的。

要多少篇在學期間著作才能彙編成一本學位論文?許多澳洲的大學都說要有「足夠」的論文,至於具體篇數則有不同規定。例如紐西蘭的Massey University(2019)建議二至六篇;澳洲La Trobe University(2021)建議博士論文約四至六篇,碩士論文約三至四篇,但沒有說明是哪一種著作。Macquarie University(2020a)建議二至八篇,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2015)也建議這個篇數,並建議學生,除了作為這些論文的共同作者外,最好也要是其中一些論文的單一作者或主要作者;The University of Newcastle(2021)雖然沒有具體篇數建議,但是要求學生在一半的論文中為主要作者。綜合目前資料來看,到底要幾篇著作,才能彙整成一本學位論文,似乎並沒有定案,端看各大學決定,且有領域差異。

由著作彙編的學位論文如何呈現其章節架構?澳洲的大學相關規範提及,這不是把著作簡單裝訂在一起就可以,也不是以量取勝,而是必須重新彙編成一個有聚焦(cohesive)、整合性(integrated)、具持續性(sustained)、有邏輯性(logical)、有整體重要性(significance)的作品;換言之,不相關的著作不能納入,也絕不是把現有的論文拼湊在一起即可。以上述這兩所大學的規範看來,著作彙編學位論文的重點為,每一篇著作如何整合在這個研究主軸下,以及彼此的關係;此類學位論文也需要包括一個綜合論述,說明每一篇著作對研究主軸的個別具體貢獻。

有些澳洲大學對著作彙編學位論文還有細部的格式要求,例如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2015)有推薦的格式,包含正文之前的各式文件:除了傳統學位論文的封面、大綱、圖表目錄、誌謝,還有該大學需要的候選人證明(candidate certification,聲明這本論文只為了該大學學位考試,沒有交給其他大學)、序言(preface,說明這是一本由著作彙編的學位論文)等。又例如The University of Newcastle2021)也要求一本著作彙編學位論文需要一個綜述(overview)來完整說明研究發展脈絡,每篇著作在其中的貢獻,以及彼此的關係。Griffith University2015)則要求緒論中按時序列出著作,如果學生是著作的共同作者,則需說明在該研究中的責任與貢獻。由上所述,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不是將已發表的論文原封不動地排列組合起來,而是需要一個主軸、經過一些編輯,並且加上傳統論文必要的部分。



 學生若想把自己已出版的著作放入學位論文,應先瞭解相關政策 



四、著作彙編學位論文的著作權與作者歸屬

由著作彙編而成的學位論文,最令人質疑的就是著作權的歸屬,也就是已發表的期刊論文,著作權究竟是誰的?被彙編在學位論文的這些著作,如果有共同作者又該如何處理?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如果這篇著作除了指導老師、學生之外還有其他作者,那麼這位學生作為其中一位作者,是否可以將其當作學位論文的一部分?

關於著作權歸屬這個疑慮,首先,有共同作者的著作該如何處理?Macquarie University2020b)要求學生簽署一個「作者貢獻度聲明」(authorship contribution statement),包含五個部分:第一,詳細列出著作的名稱、通訊作者、出版資訊(期刊名稱、研討會名稱、出版社名稱等)、狀態(進行中、投稿中、已接受、已發表);第二,學位論文名稱、系所名,以及此學生在這本學位論文的貢獻;第三,除學生外其他作者的個別貢獻;第四,除學生外每一位作者都需簽署同意第三部分描述的正確性;第五,資料保存:資料名稱、形式、保存處(或DOI)、保管人。除此之外,學生也要在論文每一章或每個實驗的腳註(footnote)或尾註(endnote)中詳細說明每一位作者的貢獻。Universityof Canterbury2018)也要求學生對每一篇收在學位論文中的著作簽署一張共同作者表單(co-authorship form),說明學位論文章節中有用到具共同作者的部分,以及學生在此著作中負責的部分與整體貢獻度;此表也需這些共同作者(或一人代表)簽署。

其次,有些大學(如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2021)亦說明不可拿具有特別編輯格式的版本直接放在論文中。根據周倩等(2020)的討論,如果期刊出版商與作者簽署的是「非專屬授權」,則期刊出版商只有刊載一次之權利,著作人之著作財產權並未喪失。雖然期刊一定會對接受的單篇手稿進行文字編排,只要沒有進行插圖等額外的美術設計,這樣可能就不另外算成「編輯著作」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然而由周倩等(2020)的論點觀之,建議學生還是不要直接把期刊、書籍的版本(有其特定typesetting的版本)放在學位論文中。如果學生想直接把自己已出版的著作放在自己的學位論文中,建議詢問該著作的書籍、期刊出版商,有沒有相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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