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與說明
本中心針對「必修學生(研究生)」規劃二階段課程,分別為「基礎課程」與「專業課程」。「基礎課程」為本中心針對研究生而統一設定的課程,「專業課程」則是部分系所依其專業領域而設定之課程。

第一階段:基礎課程(研究生統一課程)
說明
- 第一階段「必修課程」係為使各大學學生對於學術倫理有基本認識,以「學校」為單位所設計的課程,課表由本中心統一規範,修課時數以 6 小時為主(共 18 門課程),課表可參考本中心「課程介紹」頁面。
上課方式
- 學生在第一階段「基礎課程」中,修畢由本中心指定的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後,可取得第一張「基礎課程修課證明」。請參考「必修學生新手上路」。
注意事項
- 「相同學年度、相同身分別」的必修學生,修讀的課表均相同(除少數學生因故而有差異)。目前臺灣多數大學規範學生須完成此第一階段「基礎課程」,才能符合口試或畢業條件。各校規定請洽詢各校窗口或至「查詢身分」瀏覽。
- 本課程提供中英文版本。
第二階段:專業課程(僅部分系所設有此課程,各系所課表不同)
說明
- 第二階段「專業課程」係為強化各學院/系所對於學術倫理的專業知能,以「系所」為單位所設計的課程,課表是由各系所依其課程發展而自行規範,因此修課時數與課程各不相同,不同系所的學生將可閱讀到與其專業領域相關的課程。
- 僅部分系所設有此課程,請點此查看設有研究生專業課程之系所清單與聯絡人資訊。
上課方式
- 學生通過第一階段「基礎課程」後,進入第二階段「專業課程」。學生從[課程專區]按下「開始上課」,進入[我的課表與總測驗],將會看到由系所指定的課程,將課程全部閱讀完畢便能進入總測驗,通過總測驗即可取得第二張「專業課程修課證明」。
- 第二階段「專業課程」的上課方式,與第一階段「基礎課程」完全相同。請參考「必修學生新手上路」。
注意事項
- 目前並非每個系所都有規劃第二階段「專業課程」,即使有,不同系所或學年度可能有不同課表,對於成績是否列入口試或畢業條件的規定也不同。
- 第一階段「基礎課程」與第二階段「專業課程」均有通過總測驗,取得兩張修課證明者,或者任一階段有經課程抵免者,才能進行「帳號轉移」手續,將帳號身分與修課紀錄轉換成「個人註冊者」,以繼續修課並累積時數。
- 112 學年度僅先提供中文版,自 113 學年度起提供中文版與英文版(視各系所需求設定),適用對象為研究生(身分別: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