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2-3 升等論文抄襲致資格撤銷
分類:二、抄襲(plagiarism)
時間:未註明
國家:臺灣
人物:Raymond

事件內容

  Raymond在學生與同僚眼中是位親切認真的老師,在擔任講師10年之後,終於成功升等為副教授,距離教授職的夢想又更進了一步。

  然而,副教授生涯還不滿兩年,有人向學校舉報他的升等論文其實是抄襲自他工作夥伴的作品。主管機關介入調查後,判定Raymond確實有抄襲,包括構想與內容都有涉及。因此,決議撤銷Raymond的副教授資格,且一定年限內不得再提出升等申請。除此之外,學校向Raymond要求返還過去因副教授資格多領的薪資,將近50萬元台幣。

想一想問題
  1. 依照我國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什麼是「抄襲」?
  2. 案例中的Raymond因升等論文確定抄襲,副教授資格因此被撤銷,並被限制一定年限內不得再提出升等。請問,你所就讀或任職(教)的學校是否有類似規定?找找看,並說明校方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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