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12-6 不當研究行為的隱匿及舉發
分類:十二、研究不當行為舉發與調查
時間:未註明
國家:美國
人物:博士生

事件內容

  一位博士生正在執行一項藥物成癮的行為學研究;這個研究是他指導教授的研究計畫的一部分,並受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的經費支持;研究成果會成為他的博士論文。這個研究的規劃是必須招募50位研究受試者,但他發現招募過程遠比想像中困難。即使經過一番努力,並受到一位新加入該計畫的社工的幫助,他仍僅招募到44位受試者;預設目標看起來難以達成,但過程中仍有好事發生!在他和社工的密切合作及相處下,他們開始交往並同居。當然,他知道眼前的招募問題依然要設法解決,才能完成學位論文。

  博士生發現,從44位受試者身上取得的資料在經過分析後,可以支持當初的研究假設。但由於受試者的人數仍和預先規劃的50人有落差,他決定憑空創造不存在的受試者和研究資料。他也發現,無論是利用44位受試者的真實資料,或50位真實和虛構受試者摻雜的資料去進行統計分析,得到的結果是差不多的。因此他選擇在論文中呈現50位真實和虛構受試者摻雜的研究結果。

  很快地在一年內,他完成了論文口試並取得博士學位,他也將學位論文發展成兩篇期刊論文並成功發表。他在畢業學校附近的另一間大學獲得工作機會,因此他不用重新安排住所。但一年後,在一場激烈的爭吵下,他和同居的社工女友分手了。但他不知道的是,其實社工女友知道他偽造受試者資料的事情。因此,在分手的盛怒之下,社工女友寫了封信給美國研究倫理辦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ORI)呈報這件事,而研究倫理辦公室則要求博士生畢業的大學必須為此進行調查並完成報告。

想一想問題
  1. 社工女友對博士生的行為該負起哪些責任?基於社工女友和博士生間的私人關係,她是指控博士生涉入不當行為的理想人選嗎?
  2. 博士生的指導教授會知道自己的研究計畫涉入不當行為嗎?
  3. 指導教授應該為博士生的行為負起哪些責任?
  4. 由於博士生已經取得學位,畢業的大學及研究倫理辦公室,有權利調查他過去的研究行為嗎?
  5. 若博士生確定涉入不當行為,您覺得他應該接受怎麼樣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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