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9-3 同儕審查的揭露及迴避
分類:九、同儕壓力、導師及導生關係
時間:未註明
國家:美國
人物:研究人員A

事件內容

  一位初上任助理教授職位的研究人員A,第一次向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申請了研究經費補助,但其中一位審查委員察覺A的研究計畫書特別眼熟,發現在這份計畫書中,MethodsPerspective/Significance 章節的內容,皆整段抄襲自己去年申請同項經費時的計畫書。她知道這位助理教授A並不在她去年計畫的審查委員名單中,但A目前受聘單位的所長、同時也是A的前指導教授,卻是去年的審查委員之一。於是她立即打電話給該所長,想釐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最後所長承認,由於工作過於忙碌,自認無暇閱讀和回覆所有待審查的研究計畫書,因此曾將這些計畫書轉交給他當時的博士後研究員(即現在的助理教授A)過目,希望可以從他身上獲得一些審查建議,以便加快回覆工作的進度。

想一想問題
  1. 助理教授A接受所長的要求,替他審閱研究計畫書,此舉有不當之處嗎?
  2. 除了助理教授A之外,有其他人需要一起為這次的抄襲事件負責嗎?
  3. 審查委員在第一時間即打電話給所長想釐清事實,這個作法妥當嗎?有其他更適當的作法嗎?
  4. 若校方得知此事件,他們應該如何著手處理?
  5. 整起案件可謂是「個人疏失」(personal failure)或「組織性失當」(systemic failure)?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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