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s 是密西根大學安娜堡校區(University of Michigan in Ann Arbor)醫學系的博士生。她在2009 年12月中旬首次發現自己在實驗中的蛋白質樣本未呈現出預期的實驗結果。起初她以為是自己的實驗疏失所致,但在接下來的數個月中,她的樣本不斷遭到污染,使她的研究進度大幅延宕。Ames的實驗室成員很單純,包括指導教授Ross、她以外的另一位研究生、一些在進行專題研究的大學生、資深的實驗室管理人員,以及在2009年4月加入實驗室的博士後研究員Bhrigu。雖然Ames懷疑自己的實驗樣本遭到破壞,但她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實這個猜測。
直至2010年2月底,Ames再次發現自己的實驗樣本被污染,但這次從培養皿中可以明確聞到酒精的氣味;她認為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有人試圖破壞自己的實驗。她於是寫了封e-mail向指導教授Ross通報此事。Ross教授在看過遭破壞的樣本並諮詢相關人士的意見後,向校方呈報了這起事件。
經過一連串的調查,校方在4月18日於Ames 的實驗室加裝兩部監視器。Ames當天進入實驗室工作到下午五點,隔天早上約十點重回實驗室時,發現她的樣本又被破壞了,於是便和調查人員共同調閱監視器畫面。他們發現實驗室的博士後研究員Bhrigu在早上九點左右曾進入實驗室,並拿著消毒設備用的酒精噴罐在Ames放置樣品的冰箱中來回翻動;由於他背對著鏡頭,他們無法確定他在做什麼,但絕對有必要請他來解釋一下。
在經過盤問後,Bhrigu坦承他從2010年2月起便開始破壞Ames的研究樣品,但否認涉入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的其他類似事件。Bhrigu表示,他畢業於美國一間規模較小的學校並取得博士學位,再進入名校密西根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的工作,這樣的轉換使他產生巨大的壓力。他也表示,指導教授Ross對他確實有些意見,認為他的專業訓練不足,且工作習慣不佳,這些批評都使他感到很不好受;不過他沒有把自己的不當行為歸咎至Ross教授身上。他指出任何工作都會有一些壓力,而他這麼做只是嫉妒同事的研究超越在自己之前,因此想要拖延他們的進度罷了。
這起事件比較弔詭的地方在於,事實上Bhrigu的行為並不完全符合美國聯邦政府對不當研究行為的定義,因此他有可能不會接受相關的學術懲處(如常見的在一段時間內停權並禁止申請經費補助)。因此,這起案件後續是循法律的途徑解決。Bhrigu向校警坦承自己犯下「惡意毀壞個人財產」的罪行(malicious destruction of personal property),這個罪名通常是牽扯到汽車,但這次警察在報告的毀損物欄位寫得是「實驗室的研究」及「細胞」。美國密西根州沃許特諾市法院(Washtenaw County Courthouse)的法官判決Bhrigu必須為實驗材料及試劑的損失賠償8,800美元,再加上600美元的開庭費和罰鍰。另外,法官雖然讓他緩刑六個月,但他必需執行40小時的社區服務,並接受精神鑑定。Bhrigu感到很懊悔,並強調他做了非常缺乏道德判斷的行為;他目前在印度繼續從事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