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8-1 列名作者責任
分類:八、作者排序
時間:2016年11月
國家:臺灣
人物:Brandon(資深研究人員) A君

事件內容

  Brandon是T大學裡的資深研究人員,在專業領域裡富有盛名,且有豐富的國際期刊發表數量,讓人稱羨。他的論文裡也時常可以看到知名人士列名為共同作者,甚至包括政壇的重要人物A君。

  然而,A君的名氣也招來了敵人,敵對陣營的幕僚團隊發現A君大量擔任共同作者,數量大到被懷疑A根本不可能實際參與每項研究,進而想藉此做為打擊A君的籌碼。有人發現,其中一篇由Brandon主導、有A君列名的論文,在實驗結果的圖片有造假、論文內容也有整段抄襲的問題,因此開始以「A君的論文抄襲」等方式訴諸媒體大肆渲染。

  事情爆發的當時,A君的幕僚團隊表示:「A君沒有實際參與研究,是因為Brandon曾經來請教A君意見,基於禮貌將A君列為共同作者。所以A君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實驗,也不清楚細節,被這樣的事情波及是很無辜的。」

想一想問題
  1.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你覺得,依照A君幕僚團隊的說明,A君是否適合列為共同作者?
  2. 承上題,關於A君列名的論文被查出有圖片造假、抄襲的部分,A君是否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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