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1-3 日本理化研究所小保方晴子的幹細胞研究事件
分類:一、造假(fabrication)、變造(falsification)
時間:2014年1月
國家:日本
人物:小保方 晴子

事件內容

  2014年一月,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於日本理化研究所(RIKEN)擔任研究員的科學家小保方晴子,以第一作者的身分在《自然》(Nature)期刊發表了可將體細胞刺激成為多能幹細胞(pluripotent stem cells)的新製備方法,稱為STAP細胞(Stimulus-Triggered Acquisition of Pluripotency Cells),比起現有技術更簡單也更有效率。此研究結果引發國際關注,因為此技術若真能實現,將能把幹細胞研究推向新的里程碑。

  然而在論文刊登後不久,美國的研究者提出質疑,認為論文中的圖像疑似造假;也有其他實驗室表示,他們曾利用論文中的研究方法嘗試重現此實驗,但都失敗了。同年七月,《自然》期刊正式撤銷兩篇小保方的論文。同年十二月,小保方辭去了理化研究所研究員一職。

  2015年九月,《自然》期刊刊登了兩篇研究,嘗試回答兩個問題:(1)STAP是否是可能做到的;以及(2)實驗中的STAP細胞究竟是如何產生的。經來自四個國家的七個團隊,共為重現STAP嘗試了133次的實驗,結論是皆無法達成;而由日本理化研究所親自調查發現,實驗裡的STAP細胞,其基因序列與實驗室裡既有的胚胎幹細胞是一樣的(源自山梨大學若山照彥教授實驗室),因此推測STAP細胞很可能是細胞材料發生污染(contamination)所導致。不過,評論者David Cyranoski認為,就STAP這篇論文看起來,必須要發生好幾次的、獨立的污染事件,才可能產生;哈佛醫學院的幹細胞專家Georg Daley亦認為,這很難被視為單純的污染或標籤錯誤。

  2015年十一月,早稻田大學正式宣布取消小保方的博士學位。2016年一月,小保方出版《あの日》(那一天),從自身的角度大談 STAP 細胞事件始末,指稱始作俑者另有其人(若山照彥教授)。

此案例的重要事件時間表如下:

2014年
一月
小保方發表其為第一作者的論文於Nature上,公布STAP的新製程方法。
二月
理化研究所為此事組成調查小組,早稻田大學也對小保方的博士論文品質展開調查。
小保方堅持自己的研究過程和成果是正確的。
山梨大學的若山照彥教授表示,他曾在小保方的指導下成功重現過研究成果,建議她應該儘快公開研究細節。
四月
理化研究所的調查報告指出,論文中受質疑的兩張圖片確實有造假,而這兩張圖片皆為小保方所做,應由她負責。
理化研究所成立了至少兩個驗證小組,嘗試驗證小保方在論文中提供的STAP細胞製作方法。
六月
小保方同意《自然》期刊撤銷她在2014年初所發表的兩篇論文。
七月
《自然》期刊正式撤銷兩篇論文。
早稻田大學表示,小保方的博士論文未達畢業的標準。
小保方參與理化研究所其中一個STAP細胞驗證實驗;她在安裝有監視器、並由第三方監督的實驗室中製造STAP細胞,結果以失敗收場。
八月
小保方的指導教授笹井芳樹,同時也是被撤論文的共同作者輕生;官方沒有公布自殺的原因。
理化研究所的另一個驗證小組在期中報告中表示,他們的實驗結果無法證實小保方提供的STAP細胞製作方法是有效的。
十月
早稻田大學暫時追回小保方的博士資格,並給她一年的時間重新提交合格的論文。
十二月
小保方辭去理化研究所研究員一職。
2015年
九月
四個國家七個團隊共進行了133次實驗,皆無法成功重現STAP細胞。
根據理化研究所調查結果,STAP細胞很可是實驗室既有細胞材料發生污染後所產生的。
十一月
早稻田大學認為小保方重新提交的論文仍未達合格標準,因此正式追回其博士學位。


想一想問題
  1. 你覺得發表這幾篇造假研究的團隊(實驗室、共同作者之間)可能發生了什麼問題?
  2. 如果你是實驗室主任,你覺得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此種情況再發生?
  3. 依你的瞭解,你認為像此案例中的幹細胞研究,哪些作者需要為該研究的「再現性」負責?第一作者?全部作者?或是透過分工表來指定?
  4. 你覺得小保方為什麼要造假?她為什麼從頭到尾都不承認她有資料造假?
  5. 你認為為何全世界的相關學界要花這麼多力氣去驗證STAP細胞可能性?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