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1-2 美國哈佛Dr. Darsee的造假事件
分類:一、造假(fabrication)、變造(falsification)
時間:1981年5月
國家:美國
人物:Dr. John Darsee

事件內容

  1966至1981年,Dr. John Darsee是公認的好學生與傑出的醫學研究者,一路從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印第安那大學(Indiana University)、埃默里大學(Emory University)、直到進入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成為研究員。來到哈佛不到兩年,他已是七篇發表的第一作者,且這些文章都發表在很好的期刊上。

  直到1981年5月,Dr. Darsee的學術生涯發生重大轉折。起初是三位跟Dr. Darsee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事發現,Dr. Darsee在實驗紀錄裡有造假的狀況。當實驗室主管質問Dr. Darsee,他承認他確實有造假,但他辯稱,這是因為他必須在非常高壓的狀況下、快速完成研究的關係。這件事使Dr. Darsee失去他研究員與教職的身分,但他仍舊被允許在哈佛繼續他的研究計畫,不過是在主管的密切監督下。

  實驗室主管和Dr. Darsee的直屬主管,兩人接下來花了幾個月檢查Dr. Darsee在這間實驗室裡的其他研究成果。兩人原本還抱持希望,相信這只是偶發性的事件。但在當年10月份,經過比對Dr. Darsee的數據後,兩位主管有了更令人震驚的發現。簡單來說,Dr. Darsee的研究數據「太過完美」,由於這些數據早在4月時就已提交,他們合理懷疑這些資料恐怕也有造假或變造的嫌疑。

  後續國家衛生研究院(NIH)進一步調查,發現Dr. Darsee幾乎所有發表過的論文都有造假問題,甚至早在大學時代就有造假的紀錄。最後,Dr. Darsee從哈佛被解聘,遭NIH停權十年。而他曾於哈佛與埃默里大學發表的數十篇論文及摘要皆被撤回。

  Darsee 事件是美國政府第一次,因造假要求研究機構(哈佛)退回研究經費。此事件也促使美國各相關單位,如NIH、美國公共衛生部(PHS)、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等,開始發展研究不當行為的指引與標準。

除了來自Dr. Darsee本身的研究不當行為,此事件也引起對於「饋贈作者(gift authors)」問題的關注。在Dr. Darsee案件中所涉的這些共同作者,有的人根本不知道被列名、有的則是未有直接參與。然而,這類作者的列名,卻可影響編輯對該篇文章的評價。因此,在這之後,逐漸興起「所有列名作者都應該負起相應責任」的概念。

想一想問題
  1.  如果你是實驗室主任,你覺得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造假事件的發生?
  2. 對於「饋贈作者(gift authors)」的文化,你認同嗎?當一篇文章被發現有問題,你認為,每一個共同作者都應該負責任嗎?
  3. 當你閱讀一篇學術論文時,有那些「線索」可以用來懷疑其中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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