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討

案例2-5 抄襲與組織倫理
分類:二、抄襲(plagiarism)
時間:未註明
國家:臺灣
人物:Adam 研究員 Michele教授

事件內容

  Adam是專職的研究員,與研究室裡的其他研究夥伴,終日鑽研於學術領域裡的資料海裡,工作的同時能與學習並進,是他夢寐以求的工作。不過,最近Adam在一份文獻裡發現了奇怪的事情,這篇由S大學Michele教授撰寫的論文裡,有好多內容都很似曾相識,好像是在先前文獻裡讀過的。Adam怕是自己眼花,於是找了同事一起來看,最後從Michele教授的這篇論文裡,找出了與其他幾位作者文獻裡一模一樣的內容,大概佔了全篇論文一半以上。

  Adam覺得很憤慨,於是把這項發現向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也因此要求S大學進行調查。Adam沒料到的是,S大學的調查結果是,認為Michele教授沒有抄襲,只是漏未註明出處。Adam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於是轉將消息透露給媒體,希望藉由輿論的力量來制裁這樣的不當行為。

  消息見報之後沒多久,主管機關終於決定自己來調查,調查結果認定Michele教授的這篇論文確實是抄襲情節嚴重,且因為這篇論文是他升等教授的代表作,決議撤銷他的教授資格,並追回溢領的薪資;主管機關另外對S大學提出警告,如果再有這樣的包庇行為,將同時對S大學做出扣減補助款與限制招生名額的處分。

想一想問題
  1. 本案例中,S大學調查結果指出:「…沒有抄襲,只是漏未註明出處。」你覺得S大學的說法是否合理?(提示:「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條)
  2. 在你就讀或任職(教)的學校,若有違反學術倫理事件的檢舉,相關處理流程為何?以案例裡S大學發生的情況為例,這種狀況是否可能在你的學校裡發生?想想看,什麼樣的處理流程設計可減少此種情況發生,又有何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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