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教授監督之責

前某私立大學A校長親自擔任女兒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但該碩士論文被指控有多處抄自A校長的個人著作。經教育部調查後,認定該碩士論文是抄襲之作,故註銷A校長女兒的碩士學位,同時追回畢業證書。而A校長則因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而遭到學校解聘校長職務。

資料來源:黃以敬(2003)

想一想:

(1)情境中的B女兒可能違反何種學術研究倫理規範?(單選)






(2)A校長和B女兒為自己的不當行為付出的代價為何?(複選)






(3)該如何避免類似的行為發生呢?(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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