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

臺灣某研究所的A博士生(A生)所發表的期刊及研討會論文,疑似涉及抄襲B博士生(B生)的論文著作,B生的授課教師也提出B生發表在先的證明,故B生以著作權被侵害為由提出法律訴訟。經法院審理後,認定A生多次抄襲B生著作的行為屬實,因此以違反《著作權法》為由判刑九個月,可易科罰金。同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委表示,因A生涉抄襲的著作並非博士論文,故不影響其博士學位的授予,但仍要視校方的規定,決定是否給予行政懲處。

資料來源:侯柏青、陳怡靜、林曉雲(2013)

想一想:

(1)情境中的A博士生可能違反何種學術研究倫理規範?(單選)






(2)主角A博士生為自己的不當行為付出的代價為何?(複選)






(3)看完本案例後,你認為自己該如何避免類似的行為發生呢?(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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