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研究相關之倫理定義

相較於其他社會活動,研究行為具有較高的自主性,也被社會賦予高度的期待。一般民眾對於專業研究者多抱持尊敬和信任的態度,並相信科學研究發展之目的,是為了增進人類及社會的福祉。

若研究者做出違反社會規範或普世價值的行為,不僅將使個人的誠信遭受質疑,更可能斷送自己的研究生涯。而就社會的角度而言,忽視倫理所產出的研究成果,可能致使國家做出錯誤的決策,甚至誤導其他研究者,使未來的相關學術發展都植基於錯誤的研究之上。以國家的角度而言,研究者違反研究相關倫理,除了會破壞臺灣在國際上的觀感,也會使國際研究社群對我國的研究成果產生較高的質疑。因此,基於研究工作之特殊性與重要性,以及違反倫理會產生的影響,研究倫理規範的建立實有其迫切性與必要性。

從字面上來看,我們可以先由「研究」和「倫理」兩個面向來定義。「研究(research)」一般係指有系統地利用科學方法規劃、設計和蒐集資料,並將資料進行分析和詮釋的過程;目的則是為了探求特定問題的答案。至於「倫理(ethics)」是指個體在某一社會脈絡及歷史情境下,其主觀行為應遵循的客觀準則和規範(張作為,2007)。由此可知,倫理是透過理性的態度探討人類的行為,並為其歸納出普遍適用之準則,藉以約束人類的行為規範。

進行研究時的倫理便是執行研究工作時所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亦是評估研究者的行為是否合於社會客觀原則的標準(王玉麟,2004)。學者指出,研究者自身的道德決策、信用誠實、社會和研究成本的妥善規劃及運用,以及正當及不當的研究行為等,皆是研究相關倫理議題所討論的範疇(廖文峯,2011);而凡是和研究工作相關的人員,都是其規範的對象,包括大學生、研究生、博士後研究員、大學教授、私人研究單位的研究者等等。既然倫理是討論研究行為正當性的課題,身為一位研究工作人員,應時時刻刻詢問自己,自身的研究行為是否正當、是否合於倫理規範,以維持研究行為之妥當性。

以在大學院校裡進行學術研究為例,相關倫理議題內涵之間的關係可參考下圖:

  • 校園學術倫理:指所有在大學院校中與學術活動有關的倫理議題,範疇最廣泛,如校園師生倫理。
  • 研究倫理:指進行研究時可能涉及的倫理議題,其內涵包括涉及人類參與者和實驗動物的研究倫理,以及負責任的研究行為。
  • 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之研究倫理:此部份為狹義的研究倫理。一般來說就是進行以人類為對象的研究活動時,所可能牽涉的倫理議題;這些議題包括對人類個人或群體之個人資料、行為、心理、文化資訊的調查、蒐集與運用,以及生物醫學類的人體試驗所涉及的議題。通常前者會由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進行審查後再進行,後者則由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即一般常見的人體試驗委員會與IRB)審查通過後方可執行。此部份的倫理規範所關注的核心議題是:如何在確保研究進行的同時,也盡最大努力保護人類研究參與者及受試者之權益與身心健康。
  • 動物實驗倫理:此部分關注的核心議題在於如何盡力免除動物於實驗中所遭受的傷害及折磨,並以人道的方式善待實驗動物;這部分的研究計畫,一般會交由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進行相關的倫理審查,並於審查通過後方能進行動物實驗。
  • 負責任的研究行為:此部分之倫理議題聚焦在如何避免抄襲、捏造和篡改研究資料及成果、不當掛名、不當學術發表和不當審查等行為,也就是強調科學研究誠信的具體實踐;一旦發生疑似違規的案件時,一般會交由學研機構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去處理。

上述提及研究倫理中的三大核心內涵,即是本系列課程的發展主軸。以下將分別詳細說明之。




註:本小節於2017年10月 由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 朱家嶠研究員修訂。